先咨询可接受的样本类型
常见样本
口腔拭子、血痕等是否适用需按项目确认。
能否使用某种样本,不只看名称,还要看鉴定用途、采集方式、保存状态与参与人员。对于孕期、亲缘等项目,应先确认对应人员的样本要求。
按人员分别标记
避免接触污染和交叉混放
包装与保存
正确包装有助于保持样本状态并避免混淆。
样本应按人员分别标记和包装,避免相互接触。若已受潮、混放或来源不清,应如实告知,不宜自行重新标记后送检。具体保存和运输方式以受理方说明为准。
保持样本干燥并按要求包装
注明采集人、时间和对应关系
按通知选择送达方式和时限
司法用途材料
具体清单以用证单位和受理机构要求为准。
正式用证通常不宜先自行采样。请先确认受理机构的登记信息、业务范围,以及参与人员是否必须到场,再按要求准备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委托材料。
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
必要的委托或关系材料
参与人员按要求到场
由机构完成身份核验与采样记录
特殊情况先咨询
样本不易获取或已经保存一段时间时,先让受理方判断可行性。
曾经自行采集、邮寄或长期保存的样本,能否继续使用需要结合实际状态判断。涉及未成年人或其他人的样本,还应先确认监护、知情和授权边界。
如实说明采集时间和保存方式
不要隐瞒样本来源或混放情况
按确认后的要求重新准备或采集
重点说明
样本准备先于采集方法的选择
同一类样本也可能因用途或保存状态而不适用。
先确认是否需要到场、参与人员是谁,再按对应项目了解可接受的样本。自行采集的样本应分别标记并避免污染;正式用证所需的采样程序必须由承办机构确认。
请先说明采集时间、包装与保存情况,再由实际受理方判断能否使用及如何交付,不建议未经确认直接邮寄。